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司長 張鋒
時隔10年,黨中央再次召開城市工作會議,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科學回答了城市發展為了誰、依靠誰以及建設什么樣的城市、怎樣建設城市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擘畫了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的宏偉藍圖,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思想性、戰略性、指導性,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的城市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深刻認識我國城鎮化和城市發展“兩個轉向”,切實把握“五個轉變”,緊密圍繞“一個優化、六大建設”重點任務,堅持人民城市理念,持續強化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法律制度供給,為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貢獻法治力量。
城市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行的3件法律、21件行政法規、87件部門規章,多數是在“有沒有”階段制定的,難以適應“好不好”階段的需要。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準住房城鄉建設法治工作的歷史坐標,主動適應“兩個轉向”提出的新要求,編制實施“十五五”住房城鄉建設立法規劃,完善法規體系,提高立法質量,提升執法效能,促進依法治市、良法善治。
著力建設與城市內涵式發展相適應的法規體系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現代化新路子的重大戰略部署,緊扣城市高質量發展主題,圍繞城市內涵式發展主線,堅持城市更新作為重要抓手,整體謀劃、系統布局,統籌繪制住房城鄉建設法規體系“樹狀圖”。在體系結構上,統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立法,做到定位清晰、重點突出、內容銜接;在實施方式上,破立并舉、先立后破,根據立法條件和時機,統籌立改廢釋,增強針對性、及時性;在體系層級上,統籌國家層面與地方立法,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為基礎,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做到上下貫通;在體系內容上,統籌城市規劃建設治理各環節,相互協調支撐,形成制度合力。
對住房和房地產板塊,要聚焦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健全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主干的法規體系,將改革完善住房和房地產市場相關基礎性制度落實到立法中,推動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設,提升居住品質,改善人居環境,促進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對城鄉建設治理板塊,要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治理,推動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可持續城市更新模式,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機制,提高安全韌性水平,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打通城市管理難點堵點,以城市居民需求為導向,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細化水平。
對建筑業板塊,要聚焦工程質量安全,健全以建筑法為主干的法規體系,推動市場主體為社會提供高品質建筑產品,打造“中國建造”升級版,加強建筑設計管理,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提高房屋安全保障水平,促進建筑業新質生產力發展。
不斷增強法律制度供給的系統性科學性
城市的核心是人,要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的七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從人民群眾需求出發,找準立法工作著力點,把握好立法時序和節奏,統籌推進重點立法項目,切實提升立法工作質量。
服務城市規劃建設更新治理實踐,推動急需項目立法。加快推動城市更新等領域立法,建立城市體檢和城市更新一體化推進機制,推動城市有機更新,為滿足群眾高品質生活、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打開空間。加快推動住房領域立法,規范實施住房保障,更好滿足包括新市民、青年人在內的住房困難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快推動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方面立法,應對城市部分房屋和基礎設施老化等問題。
深化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法律制度研究,前瞻性做好立法儲備。尊重規律、尊重科學、尊重實踐,全面掌握行業發展實際情況,充分了解各方訴求,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及體制機制上的深層次矛盾,根據立法條件、時機等適時推進。
堅持開門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健全法律法規草案調研、起草、論證、協調等機制,準確把握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本質要求和內在規律,以現實問題為導向,以實踐經驗為基礎,與時俱進完善頂層設計;健全立法征求意見機制,把加強頂層設計和堅持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統一起來,擴大公眾參與立法的覆蓋面和代表性,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規制度中。
強化統籌協調,凝聚法治共識。堅持改革與法治有機統一,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支持地方立法,立足資源稟賦,體現比較優勢,支撐特色發展,將實踐經驗上升為地方性法規規章,為國家層面立法創造條件。
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堅持依法治市,必須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保證法律制度嚴格實施,努力使人民群眾在每個執法決定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嚴格依法履責。推動厘清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執法邊界,嚴格落實城市規劃、建設、更新、治理等要求,嚴肅查處相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高效高質回應群眾訴求。
規范執法行為。制定和實施提升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質量的指導意見,深入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公平競爭審查,促進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城市建設,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創新活力。
推行包容審慎執法。健全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健全柔性執法相關制度,制定完善輕微免罰事項清單和適用規則,寓服務于執法,推動行政執法兼具力度和溫度。
積極營造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法治氛圍
圍繞宣貫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提升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進一步引導全社會遵法守法用法,促進崇德向善。
創新普法方式。深入宣傳城市更新、工程質量安全、燃氣安全、物業服務、住房租賃、歷史文化保護、綠色建筑、垃圾分類等與群眾生活關系密切的法律法規,通過情景案例、圖文漫畫、短視頻、順口溜等形式,將法言法語轉化為網言網語,進一步用好“紙網微端”,探索便利傳播的方式,增強普法實效。
完善普法平臺。抓好群眾身邊的普法,依托建筑工地、住宅小區、公園廣場、辦事窗口等場所建設法治文化陣地,以生動案例解讀法律法規,使群眾對法治可感可及。抓好城市工作隊伍普法,建立健全法治培訓制度,打造法治實訓基地,提升城市工作隊伍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
健全多元解紛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民事糾紛“總對總”訴調對接機制、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性化解“3+ N”工作機制等建設,利用行業和專業力量及時化解人民群眾身邊矛盾糾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5.08.05